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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城乡居民医保将“二合一” 缴费分三个档次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2-11-23 04:59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本报讯(记者 周艳涛)近日,延安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延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决定从2012年12月1日起延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整合,实行市级统筹,建立全市统一政策规定、统一经办管理、统一网络管理和统一基金管理的“四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标志着该市统筹城乡医疗保险迈出重要步伐。

  据悉,统一政策规定指的是不分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缴费分为50元、100元、150元三个档次,城乡参保居民可自主选择任一档次参保缴费,并根据缴费档次享受同一的医疗保险待遇;统一经办管理是指城乡居民的参保缴费、就诊就医、结算报销等经办程序实行全市统一;统一网络管理则是在现有城镇医疗保险网络平台的基础上,进行扩容升级,建立起全市统一的城乡医疗保险网络,城乡居民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参保就医“一卡通”;此外,统一基金管理,则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收统支、统一管理。

  延安市要求,各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及人员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整体划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移交工作将于11月31日前全部完成。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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