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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武汉扔烟头 涉事职工已被批评教育

来源: 东方今报  2012-11-27 09:21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记者 何中有见习记者倪政伟

  东方今报新乡讯11月20日,各大网站相互转载一条《河南公务车武汉扔烟头被抓拍,城管跨省发告知函》的新闻,该文称武汉城管将跨省对河南公务车发出《不文明行为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11月21日,记者联系到新乡市凤泉区财政局,该局负责人称已经对涉事职工进行严厉批评。

  据《武汉晚报》报道,10月22日下午,车牌号为豫G·KJ278的新乡凤泉区财政局公务车,行驶至武昌小东门路段时,车内有人向车窗外乱扔烟头被市民抓拍。武汉市城管局11月16日寄出《不文明行为告知函》,要求违规车主7天内前去接受处罚。

  11月21日上午,凤泉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葛建春告诉记者,他正起草相关材料,向上级部门汇报此事处理结果。据葛建春介绍,报道中车牌号为豫G·KJ278的公务车确系该局车辆,10月22日下午,该车外出联系招商项目时,一名坐在驾驶座后座的工作人员将一个烟头丢到了窗外,结果被抓拍到。“目前尚未收到武汉市城管局发来的‘告知函’”。11月20日中午,凤泉区财政局从网上获知消息后,随即与武汉市城管局取得联系,表示愿积极配合、接受处罚,并以函文形式作出回应。

  此外,11月20日下午,凤泉区财政局召开全体职工会议,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组织大家共同学习了相关道德纪律和法律法规条文。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李鹏勋】【打印】【顶部】【关闭】

  (原标题:“公车”武汉扔烟头 涉事职工已被批评教育)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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