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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衔接制度公布 陕西只涉及养老与职保转换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2-11-28 04:47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近日,人社部公布《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自即日起至12月16日面向社会征民意。但通知未明确暂行办法具体的出台日期。

  >>出台背景

  三种养老保险目前无法衔接

  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中,现行的三类养老保险分别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简称职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和城居保)。由于人员流动性较强,常有时缴纳职保,有时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但这三种保险目前却无法衔接,给参保者带来了很大不便。

  陕西省已合并新农保和城居保

  省人社厅有关人员说,此前我省已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合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是与职保之间无法衔接,我省曾在2010年出台《陕西省农村居民在城镇落户缴纳社会保险的实施办法》,规定对进城落户农民,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时,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可由个人选择补缴费的办法或折算的办法进行衔接。其他情况则无法衔接,国家政策出台后,将按照国家政策来办理。

  >>适用范围

  参保两种以上方可转换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参加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人员,可衔接转换养老保险。只参加了一种保险制度,在跨地区转移时,依然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规定转移接续。已经按规定领取各制度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则不能够再进行转换。办法适用于尚处于缴费期、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

  我省只涉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保间转换

  据悉,此举主要是解决在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之间衔接的问题,主要对象是农民工,他们往往在城市与农村之间多次流动就业。也就是说,农民工往返城乡打工,退休后有望享受职工养老待遇。在我省只涉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保之间的相互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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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乃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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