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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建议人均住房超40㎡可征税 无论产权性质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2-11-29 05:13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漫画/张永文

  中国社科院昨发布报告,提出应及时推广沪渝经验,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过40㎡部分,无论住房为何种产权性质,均应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的保有环节房产税,且新增商品房和现有存量房均纳入征税范围。

  中国社科院报告指出,当前中国住房市场的主要矛盾是结构性矛盾,即高房价超过居民支付能力;保障性住房供给比重较低。报告提出中长期内我国住房保障的目标应为:保障所有在城市生活的人群拥有“可支付的、合理、适宜的居住空间”。

  >>调查

  某网站调查“你是否同意人均住房超40㎡部分征房产税?”,截至昨晚9点半,共有132302人参加。

  >>声音

  财政部部长撰文称

  全国逐步推开房产税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21日在其署名文章中阐述了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目标。其中提到统筹推进房地产税费改革,逐步改变目前房地产开发、流转、保有环节各类收费和税收并存的状况。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有关税种进行简并。研究逐步在全国推开房产税,推进单位房产的房产税改革。

  40㎡纳税线偏低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表示,当前我国城镇人均住宅面积33㎡多点,40㎡纳税线偏低,将城镇3-4成家庭都包括进去了。按发达国家舒适住房面积,人均在40-50㎡。他建议,应暂时参照上海做法,人均60㎡以上征税。“占全国城镇家庭的15%左右,等于是向富人征税!”

  征房产税要循序渐进

  中国人民大学财经学院学部委员会主席朱青教授表示:中国社科院报告提出征房产税要循序渐进,这是符合客观事实的,但学界还应该加强对房产税的研究。

  上海版房产税

  征收对象:

  2011年1月28日起新购住房

  2011年1月28日起上海市居民家庭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日期为准。

  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暂定为0.6%

  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税收减免:

  人均免税住房面积60㎡

  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房产税;人均超60㎡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税款从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

  要交多少钱?

  3口之家人均住房86㎡

  新购房单价1万元/㎡

  每年交3360元

  应征税的面积×新购住房单价×70%×税率

  以一个三口之家的上海市居民家庭(夫妻双方)为例:

  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已拥有一套150㎡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110㎡的住房(单价1万元/㎡),将这两套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后,该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260㎡,人均住房面积为86.67㎡,全部住房面积超过人均60㎡的免税住房面积标准,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中超出上述标准的部分面积(260㎡减180㎡,即80㎡)须按规定缴纳房产税,适用税率为0.6%。

  应缴房产税=80×10000×70%×0.6%=3360元

  如果今后按照人均超40㎡部分就征税:

  应缴房产税=140×10000×70%×0.6%=5880元

  增加了2520元

编辑:张乃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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