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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律师的哥可参保 律师最早可从1993年补缴费用

来源: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2012-11-29 06:17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养老医疗

  本报讯 (记者 孙佳)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司法厅、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近日就我省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出租车司机参加社会保险的事项下发通知。律师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执行,出租车司机应参加五项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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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对单位个人有啥规定

  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及其专职律师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其他工作人员,应依法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律师事务所和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仍为事业单位性质的律师事务所,继续按原办法、原渠道予以保障。

  缴费基数

  以什么作为标准

  律师事务所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难以核定或低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按8%的比例缴纳。个人缴费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难以核定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由单位代为扣缴。

  补缴费用

  最早可从哪年起算

  1993年1月1日前到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个人,最早可从1993年1月起按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其后到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可从其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之日起补缴。原具有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身份的人员,可从改制之日或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保缴费后

  工龄能视为缴费年限吗

  参保缴费后,个人原在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计算的工作年限,及1993年1月1日前在企业工作按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为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原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由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单位,原则上转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关注 ● 的 哥

  能参加哪5种保险

  实行公司化经营的企业,要按规定为出租车司机办理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手续,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能不能重复参保

  实行承包经营和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出租车司机,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参加就业所在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困难的,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困难的,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不能重复参保,也不能重复享受待遇。

编辑: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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