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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给再婚妻子车上安跟踪器被发现后将其砍死

来源: 法制晚报  2012-12-12 14:30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监视败露砍死妻子判死缓

  给再婚妻子车上安跟踪器被发现起争执

  本报讯 为了监视再婚妻子的行踪,北京男子冯蕴萍在妻子的车上安装跟踪器,没想到被妻子发现。妻子为此坚持要求离婚,冯蕴萍恼羞成怒举刀将妻子砍死(本报9月5日报道)。

  今天上午二中院通报,因冯蕴萍自首,法院对其减轻处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冯蕴萍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57岁的冯蕴萍是一名退休工人。此案开庭时,他曾在法庭上辩解,说自己杀妻“不是故意的”。

  2010年,经过婚姻介绍所介绍,冯蕴萍与56岁的妻子艾某认识,并于同年结婚,两人都是再婚,都有子女。冯蕴萍说,两人婚后感情不错。

  2012年2月6日,冯蕴萍住院做心脏支架撑开手术。住院前,他买来两个小型跟踪器,放在了妻子的汽车上。对于此举,冯蕴萍解释,“只是为了随时了解她的情况。”

  对于公诉人“为何要买跟踪器”的提问,冯蕴萍辩称,因为他要住院一个月,住院前都是夫妻俩一起办事,住院后妻子一人开车,他觉得不安全,所以就想随时知道妻子的行踪。冯蕴萍也承认,妻子跟前夫频繁联系,“他不太放心”。

  后来,冯蕴萍两次问到妻子与他人在车上对话,引起妻子警觉。很快,妻子发现了车上的跟踪器,引起夫妻争吵,妻子提出离婚。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2月18日2时许,冯蕴萍在朝阳区的妻子家里,因故与其妻艾某发生矛盾。此后,冯蕴萍持刀砍击艾某头面部、颈部等数十刀,致其创伤失血性休克合并颅脑损伤死亡。案发当日,冯蕴萍向警方投案自首。

  在法庭上,艾某家人提出了68万余元的民事赔偿。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冯蕴萍持械故意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冯蕴萍作案后投案自首,对冯蕴萍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对于冯蕴萍及其辩护人提出因被害人言语刺激导致事故发生,其自身存在过错的辩解及辩护意见,因无证据支持不能认定,法院不予采纳。

  法院最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冯蕴萍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赔偿艾某家人68万余元。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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