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商洛讯(记者魏光敬)在今年的全省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考公示期间,商洛市商州区一名考生,伪造连续在社区工作三年的资历,被实名举报后取消考试资格,有关部门要求严查出具假证明的单位及相关人员。然而,事
情过去已近一个月,相关单位均推脱责任,当地街道办事处拿出的处理意见也被上级部门退了回来。
社区人员招考有人造假
据知情人李某介绍,11月12日,有网友发表了一则关于质疑商洛市商州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随意加分的帖子。称《2012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明文规定:在社区工作三年以上的,现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或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以上两项加分条件的,只加10分。
从帖子上看,一名姓何的女生,2008年至2011年就读商洛学院,加分名单中的加分条件却写着,社区工作连续三年。2011年毕业的学生怎么能在社区连续工作三年呢?考生和网友纷纷提出了质疑。
11月26日,有关部门公布了调查结果,被检举的何某和渭南的卢某在社区工作或实习时间均不满三年,不符合加分条件。商洛、渭南已按规定取消两人加分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列入违纪考生名录。
下文追究责任但无下文
没有社区工作经历,为何相关证明材料上会有公章?
记者在商洛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11月14日的一份文件中,看到了关于何某参加考试和加分违纪情况的报告,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和西关社区为其出具的聘用合同和证明有捏造行为,责成商州区纪委、商州区民政局严查并追究街道办事处、社区相关当事人责任;研究决定取消何某考试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全省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考试。
对此,商州区民政局民政股工作人员称,他们只是审查考生资格,居委会和街道办都盖有公章,他们作为上报单位,也不可能到基层一个个了解。
西关居委会柳主任称,考生曾在社区实习过,但未能达到连续工作三年的要求,当时考生拿来打印好的证明后,他本人就给她盖了章。
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纪委书记江建军对此说,加分表是考生自己拿的,公章的确是街道办事处给盖的,审核把关单位是民政局,上级要求调查后,他们曾写过一次报告,但被商州区纪委驳回,责令再查。一名考生称,一个不负责任的盖章,伤害了其他考生的利益,有关部门应该承担造假或把关不严的责任,但这么长时间了,也没有部门或者个人对这件事情负责!
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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