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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官员拒处理村民纠纷:谁给我工资就听谁的

来源: 南方农村报  2012-12-20 08:09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谭:不是。

  黄:要村小组长出头。

  谭:你确定解决处理时间,我就叫组长来。

  黄:(我们这里)有一千多宗山林纠纷,不知先处理哪宗好。

  谭:我的已经立案三年多了。

  黄:立案十几年的都还有没处理的。

  “县政府下函叫我答复,我就答复”

  背景:2011年11月15日,谭作金发现其位于平埂山的山林被勘界勾图员划给了同村的谭某球等人。第二天,他找到负责这项工作的扶溪镇林业站工作人员李某春(以下简称“李”)要求纠正。

  谭:我出示了我家1953年的土改证,争议对方却拿不出林权证,怎么不给我山?

  李:谁发工资给我,我就听谁的。

  谭:是镇政府叫你勾的?

  李:是的。

  (2011年11月21日,谭作金就上述问题找到仁化县副县长黄某养。黄某养当即打电话给扶溪镇政府要求停止对平埂山的勾图,并在谭作金的材料上批示“转(扶溪镇)山调办阅处”。11月22日、23日,就平埂山勾图问题,谭作金两次找到了时任扶溪镇林改办主任阳某(以下简称“阳”))。

  阳:土改证不能作为个人拥有山林使用权的证据了,(这)是没有用的证,双方都不能出示“三定”时期的林权证,就要作为争议处理,要停止勾图发证。

  谭:(但纠纷)双方都没有“三定”时期的林改证,别的村民也有没有的,是不是也应该停止勾图办证?

  阳:只要相互承认对方的界址,可以按照大部分组民承认的“三定”时期责任山承包登记底册勾图办证,你没有权力干涉别人。

  谭:此底册利益分配不合理,有的每人分一亩,有的每人分四亩,不符合林改政策。

  阳:县政府说测量亩数测不准确的、无法测量的,不以亩数(为准),要以四至为准。

  (2011年11月25日、30日,谭作金两次找到阳某和扶溪镇山林纠纷调处办公室主任李某瑞(以下简称“李”))

  谭:镇政府按“三定”时期责任山登记底册来勾图,我对此提出了书面异议,请阳主任作出书面答复。

  阳:你让县政府下函叫我答复,我就答复。

  谭:关于我组1981年冬季有许多户主虚报人口分山,我写了份立案申请书。黄副县长在申请书上批示“请(扶溪镇)山调办阅处”,李主任,你看是否受理此案?

  李:副县长官好大吗?又不是最高指示,要查他自己查,不要搞得这么多人办不了证。

  谭:1981年林改每户多少人,大家心里都知道,只是政府不查,查清了户口就知了谁骗了多少山。

  阳:李主任,你有没有去调查?

编辑: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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