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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捡到金手链不归还急坏失主 律师:可提起诉讼

来源: 西安晚报-西安新闻网  2012-12-22 09:58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李女士到银行办理业务时,不慎把结婚纪念物金手链弄丢了,银行监控显示有一位老太太捡到了,但捡拾者却不愿出面,这些天,可急坏了李女士。

  金手链丢失 捡拾者不愿出面

  12月3日上午10点多,李女士到辛家庙附近的一银行办理业务,等办完业务出了银行,发现手腕上的金手链不见了,这下可急坏了李女士。赶回银行后,工作人员告诉她,一个小时前,确实看见有个老太太在地上捡了一条类似手链的东西,但人已经离开了。

  随后,李女士提出了看银行监控录像的要求。一周后,银行领导给李女士回话:监控显示,确实有人在营业大厅捡到了东西,银行也联系上了对方,但是对方不愿出面。李女士向银行索要对方的个人信息时,遭到了银行的拒绝。

  结婚礼物丢了 她没敢告诉丈夫

  李女士说,手链丢失当天下午,就拨打了110报警。民警很快赶到了银行,但是银行并没让民警查看监控,民警也没有提取监控。如今,已经过去了10多天时间,事情却始终没有进展。

  昨天,记者在发票上看到,李女士丢的这条金手链重13.4克,购于去年4月底,价值5300多元。李女士说,这条金手链对她有一定的纪念意义,她和丈夫结婚10多年了,结婚时家里情况不好,没买啥首饰。这些年经济条件转好,丈夫一直想着给她补一件结婚礼物,就买了这条金手链。她很珍惜这条金手链,一直戴在身上。直到昨天,她一直没有把丢金手链事告诉丈夫。

  民警介入 将银行监控保存

  昨日上午,记者和李女士一起来到银行,银行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银行规定,视频监控不能给李女士看,对方的个人信息也不能随便透露。记者问通过监控是否能看出来对方捡拾的是金手链,银行是否联系上了对方,这位负责人说不便多说,“如果公安机关办案需要,银行肯定会全力配合”。

  随后,记者又来到辛家庙派出所,派出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捡拾金手链的人行为涉嫌非法侵占,按照相关法律,李女士应通过法院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过这位负责人答应先保存银行监控。中午,该负责人带领民警来到太华路支行,将银行12月3日的监控录像予以保存。昨日下午,李女士又来到未央区法院,法院收下了李女士报案材料,但是没有明确是否立案,让她回去等通知。

  律师:可向法院提请诉讼

  李女士怎样做才能要回自己的金手链?记者采访了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富俊。张富俊表示,按照法律规定,捡拾他人遗失物,数额较大的,捡拾者又拒不归还的构成侵占罪,此类案件属刑事自诉案件。结合此案,李女士可以以刑事自诉方式向法院提请诉讼,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法院联系上捡拾者后,可以先让李女士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应予以立案。李女士遗失的金手链价值5000多元,已达到该类案件的立案标准。

编辑: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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