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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5环外16类区域禁放烟花 举报最高可奖2万元

来源: 法制晚报  2012-12-29 13:30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本报讯 2013年元旦即将到来,今天市政府烟花办提醒广大市民,元旦期间本市五环路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此外,五环外的16类禁放区域内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随着元旦来临,加上蛇年烟花已抵京,有部分市民想利用元旦假期燃放花炮。市政府烟花办特别提醒,元旦期间五环路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了解到,即使是在五环外,16类禁放区域内仍是禁放区。

  市政府烟花办表示,市民举报未经许可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市政府将按照每起案件封顶两万、每箱20元的标准,向举报人进行奖励,举报电话:62074289。

  十六类禁放区域

  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重要军事设施;重要新闻单位;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城市路网的桥梁、地下通道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

  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设有外墙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

  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

  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

编辑:张乃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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