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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家庙派出所原所长"设伏抓嫖" 贪污百万获刑13年

来源: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2013-01-06 08:42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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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下午,雁塔区人民法院对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胡家庙派出所原领导李财、刘长乐涉嫌贪污,及其二人与民警刘锋杰、柏根贵,辅警王卫成等涉嫌滥用职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三年到一年有期徒刑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7月起,时任胡家庙派出所所长李财与时任胡家庙派出所教导员的刘长乐商议,通过给民警高额提成的方式鼓励民警违规罚款,以此来筹集经费。在经济利益驱动下,胡家庙派出所民警刘锋杰、柏根贵与辅警王卫成、社会闲散人员王付生利用色情场所的卖淫女引诱嫖客,再将嫖客抓获进行处罚,而对卖淫女及色情场所不作处罚。同时,李财和刘长乐利用职务便利,以过节费和看望上级领导等名义,侵吞私设“小金库”内的大量资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财、刘长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李财、刘长乐、刘锋杰、柏根贵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伙同王卫成、王付生超越职权,违反规定处理公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属共同犯罪。

  昨日,雁塔区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被告人李财犯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被告人刘长乐犯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被告人刘锋杰、柏根贵犯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一年又三个月,王付生、王卫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新闻回顾

  爆料人称被"抓嫖" 派出所涉嫌诈骗

  据陕西电视台记者称,“派出所涉嫌诈骗,情报人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经过仔细询问,张先生爆料的按摩店,位于西安市东郊华清东路上。现在我们的采访车辆就停在西安市的华清东路上,按照爆料人张先生给我们说的地方,我们现在已经找到了这个中药浴足的旁边,现在中药浴足离我的距离大概是70米左右,现在灯关了。现在是晚上9:50分,这家店大概刚刚开门50分钟左右,白天的时候他们一直大门紧锁,晚上时候才会打开,现在清楚看到在店门口坐了一个绿衣女子,不停玩手机,在里面也可以看到有一个女子坐在里面,同样玩手机,那么这起事件是不是就像爆料人张先生给我们所说的那样呢,我们今天晚上决定在这等候。 ”【详细

  “抓嫖”后不久 小姐又回足浴店

  今年8月,陕西电视台播放了“警察设伏抓嫖调查”的新闻,引起西安市公安部门高度重视。对此,陕西电视台记者进行了暗访。暗访视频显示,男顾客刚进店不到20分钟,足浴店外就会来一辆只有前车牌、没有后车牌的面包车,车上三个男子,一个穿着制服,两个便衣,其中一个拿着警棍,将嫖客和“小姐”带上面包车,但用于“执法”的面包车系地方车辆,并非警车。“执法”刚结束,足浴店关灯关门,但是短短一分钟后,又开门继续营业,此前被带走的“小姐”,20分钟内就会自行回到足浴店。尤其令人惊讶的是,对嫖客的罚款地点,就在派出所大门口。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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