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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奖励费得到副大队长同意 3交警受处分2人被警示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3-01-11 05:14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本报商洛讯(记者 魏光敬)本报连续报道了“自家车被盗,交警帮找到收了1500元”一事后,经省公安厅、商洛市公安局调查后,3涉事交警被处分,2交警被提醒谈话。

  此事发生后,省公安厅和商洛市公安局进行了联合调查。据查,商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商二线高交大队一中队查处一辆套牌轿车,经查系被盗抢车辆。1月7日,案件承办单位——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电子城派出所民警带失主赵东领取车辆,其间,该中队中队长章鹏、中队指导员王义军通过电子城派出所民警向赵东索要奖励金,经多次协商,并汇报当日大队带班领导、副大队长赵丹斌同意后,由中队民警李伟收取赵东1500元,并出具收条存档。

  1月9日下午,商洛市公安局研究决定,拟分别给予西商二线高交大队副大队长赵丹斌、中队长章鹏、指导员王义军行政记过处分,报市纪委、监察局审理;给予西商二线高交大队大队长王瑞警示提醒谈话一次;民警李伟警示提醒谈话一次。由市局纪委对此问题迅速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交警责任。

  日前,西商二线高交大队已退还车主1500元并当面道歉。

  商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李峰说,所犯的错误太低级,教训太深刻,他们将引以为戒,进行集中整治。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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