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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将出台条例:捐献者亲属需器官移植可优先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2013-02-07 14:26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原标题[捐献者亲属 需器官移植时可优先]

  本报讯 前天,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表示,最快本月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将从19个试点省份向全国推广。作为第二批试点,河南在2011年7月被批准,开始接受器官捐献,截至目前,河南共有47人捐献器官,挽救了151人性命。

  “在全国19个省份中,河南排名第四。”河南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主任毕学义说,不过,这和庞大的需求相比,依然不足乐观。为了缓解这一现状,2013年,河南省红十字会将进行调研并拟向省人大提交《河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

  “《条例》将会对捐献者及亲人的权益进行保护,比如,在条例中,将规定器官捐献者的近亲属在病情救治需要接受人体器官移植时,可以优先排序。”此外,毕学义还说,《条例》还将确定省市县三级红十字会负责人体器官捐献的登记工作,向社会公布登记机构的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公民有器官捐献意愿的,应当由本人以书面形式向登记机构表达捐献意愿,并办理登记手续。捐献意愿表达人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应当尊重其捐献意愿。同时,省红十字会已经设立的器官捐献基金,会对经济困难的捐献者家庭实施人道救助,并提供适当人道关怀。

  此外,河南省红十字会还会向捐献者亲属颁发人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设置捐献者纪念设施,定期组织开展悼念活动。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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