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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远程受审倍感新奇 回答问题时多次笑场

来源: 黄河新闻网  2013-02-25 16:26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于身患重病、残疾或有其他特殊情况,不方便到庭受审的被告人,可以视频的方式提讯。今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在新法实施后首次采用视频方式,对远在甘肃的被告人张玉霞进行提讯。

  张玉霞怀孕已经快9个月了。根据检方指控,被告人赵立荣伙同被告人乔瑞花、张玉霞冒充北京凯鸿公司人员,违规对九辆432路公交车语音报站器加载广告信息,致使九辆共十八车次432路公交车无法正常投入运营,造成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奥客运分公司生产损失。昌平区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赵立荣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判处乔瑞花及张玉霞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一审法院宣判后,三被告人均提出上诉并被取保候审。

  据悉,张玉霞因怀孕返回甘肃居住地,现已怀孕9个月左右。北京市一中院刑二庭法官王鹏告诉记者,考虑到张玉霞的具体情况,并贯彻诉讼经济原则,一中院依照《刑事诉讼法》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张玉霞远程视频提讯。

  上午9点半,工作人员在法庭上放置了笔记本电脑和摄像头,并连上网线。同时,张玉霞在甘肃其家中也坐到电脑旁边。双方打开视频聊天软件,张玉霞能看到法庭中的情况,法官通过大屏幕也能看到张玉霞的情况。

  通过视频也能受审,这让年轻的张玉霞倍感新奇,她在回答问题时经常乐了起来。法官通过视频查验了张玉霞的身份证、取保候审书等相关身份材料,并向其宣读了法庭规则,随后开始提讯。

  “被告人张玉霞,你说一下上诉的理由。”法官说。

  “我就是给别人打工的,也没得到什么利益。”张玉霞靠近摄像头,自称其只是听命于老板,根本没赚到什么钱。由于她太靠近摄像头,以至于法庭上的大屏幕只显示出她半张脸,法官及时提醒她离摄像头远一点。

  提讯中还发生小插曲,由于网络原因,视频连接突然中断。经过短暂调试,双方再度连线,继续提讯。

  短短15分钟后,提讯结束,法官告诉张玉霞,在家好好休息,何时宣判另行通知。

  庭后采访

  闭庭之后,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一中院刑二庭法官王鹏。

  记者:远程视频提讯适用于哪些被告人?在被控罪行的严重程度上有区别吗?

  王鹏:视频提讯适用于一些身在外地、患有重病等有特殊原因,不方便到庭的被告人。在涉案罪名上没有区别,不会因为是缓刑才视频提讯。

  记者:远程视频提讯以前也有,新刑诉法实施之前是怎么做的?

  王鹏:以前主要是针对一些在看守所关押的案犯,如果其离得太远,有可能采用远程视频提讯。

  记者:采用这种方式审案子,对身在外地的特殊被告人有何要求?

  王鹏:一般情况下,当地法院有网络和电脑等相关设备条件的话,会让被告人去当地法院,在当地法官的见证下通过视频提讯。张玉霞怀孕已近9个月,行动不便,所以她就在自己家里直接视频提讯了。

  记者:没有当地司法工作人员见证的情况下,提讯的笔录等文件如何完成签字程序?

  王鹏:像我们今天的视频提讯都是全程录像的,可以直接把录像入卷。

编辑: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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