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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警匪勾结杀人 男子被嫁祸蹲冤狱损失5百万

来源: 红网-潇湘晨报  2013-03-21 08:12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另外,这些被抢财产就算要回一小部分,对于三年非法关押造成的生意上的损失,又如何计算?此前他一年可以赚一百万的。于是,他以错误批捕之名起诉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但检察院认为他们根据公安机关搜集证据而批捕,并不侵权。若要赔偿,应该剔除法院审理期间的天数。

  在检察院和法院扯皮之际,福州中院的赔偿委员会最后认定,鉴于区检察院的错误批捕和区法院的错误判决,两院按“2006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和陈信滔从扣押至释放历时1072天,一起赔偿陈89683元。

  至此,陈信滔的冤案本身有了补偿,但他的500万财产还是没人负责。

  他说他日夜都想着,到底该找谁要。他去公安局,对方说:你应该找法院,法院判我赔一个亿,我就赔你一个亿;他去找法院,被告知:这个事法院不好判,你应该找公安局协商解决。

  陈信滔发现自己被各部门当成了踢来踢去的皮球,只有上访,让上面的领导主持公道。福州市信访局、福建省信访部门,他不知道去了多少次。

  他的儿子,从小学六年级到大学毕业,学业最关键的十年,就是这样看着父亲奔波来奔波去,“有时我觉得我们一家都被抛弃了。也有邻居说,还你清白之身就算不错了,怎么还想着要回身外之物?我爸说,我没有犯任何错,是我的为什么不还给我?”

  “8年官司,回到原点”

  陈信滔也知道,问题最终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06年,他到北京通过律师联系了应松年、姜明安等6位权威法学教授。6位专家就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是否构成职务侵权、陈信滔如何索赔等问题进行了论证,并确认警方构成侵权,陈信滔可向公安局索赔。

  专家意见鼓舞了他,他马上向福建省高院提出向晋安分局索赔1300万的立案申请。可是,高院迟迟不受理。

  一等就是两年,等来的是高院的驳回决定,理由是他的索赔标的不够,高院的立案起点是3000万。陈信滔可以去福州中院立案。

  陈信滔于是去福州中院申请立案,但被以不符合立案条件为由拒绝。

  福州中院每次的信访接待日,他都排队挂院长的号。

  第一次见院长,他排在第二个。第一个还好好接待,等轮到他时,工作人员把他的材料递过去,说,“陈信滔,告福州市公安局的。”院长在里面听到了,说,“我现在要开个会,叫他下次再来吧。”陈信滔气得拍桌子抗议,院长勉强接待了他。第二次他正常见到了,第三次就见不到了。

  2011年3月的一天,陈信滔决定在福州中院门口绝食,要求见院长并立案。他早上8点到法院信访接待室,中午,法官和法警都来劝他吃饭,他不去。

  晚上6点,在他的坚持下,院长终于见了他,并承诺立案。他说他非常高兴,已然忘记自己一天没吃饭。

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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