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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民警驾车刮蹭电动车引争执 当事民警被停职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3-04-19 06:48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本报汉中讯(记者 韩仲 实习生 陈思思)昨日下午,肖先生正在自己的家具店里休息,听到门外有动静,出去发现店门口停着的电动车被一辆私家车剐蹭,理论期间与对方发生摩擦。昨晚,记者从南郑县公安局了解到,私家车车主是民警,已被停职,南郑县公安局纪委介入调查。

  “对方说自己是警察”

  肖先生与人合伙在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汉山路上一丁字路口开了一个家具店,昨日下午4时许,肖先生发现一辆私家车与停在店门口的电动车剐蹭,上前与司机理论,一番话后司机返回距离不远处的家中,折身回来带着几名家属,再次理论时发生摩擦。

  昨日下午6时许,记者来到肖先生的家具店,合伙人舒女士讲述了当时的情况。事发时她正在休息,听到门口有说话声,便出门询问情况。“私家车司机疑似酒后驾车,一开始对方还说愿意修车。”舒女士回忆,双方争吵过程中,对方将家具店的一扇玻璃门砸破,还将一张茶几砸坏。舒女士说,双方都说到要报警,“对方说自己也是警察。”

  记者在现场看到,家具店的一扇破碎的玻璃门仍放在原地,门口放着被损坏的茶几和剐蹭的电动车。

  当事民警已被停职

  昨日下午6时30分许,记者赶到汉中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南区派出所,所长薛海裔称,接到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将双方当事人带回,而当事一方的祝某系南郑县公安局民警。对于祝某是否饮酒一事,薛海裔表示并不了解。

  随后,在南郑县公安局巡警大队二中队,记者证实祝某为该中队民警,而值班民警称并不知晓祝某与人发生摩擦之事。

  记者从南郑县公安局获悉,事发时祝某休假并未上班,家中有老人过生日庆祝,但在与家具店主发生摩擦的过程中并未着制式警服、驾驶制式警车。

  南郑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发后,南郑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已前往家具店了解情况并表示歉意,祝某已由南郑县公安局带走,是否涉嫌酒后驾车以及事发时的情况正在进行调查。

  昨晚9时许,记者从南郑县公安局了解到,当事民警祝某已被停职,县公安局纪委介入调查。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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