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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两男子网上揽客帮制假证 骗信用卡透支额度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3-04-20 09:33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民警正在查看嫌疑人用来申办信用卡的虚假房产证和车辆行驶证 本报记者李晖摄

  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贾晨)贩卖身份证、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他人信息成了两名西安男子舒某与张某挣钱的工具,而购买者又都隐藏着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民警扮“网络买家”破案

  今年3月底,公安碑林分局长安路派出所接到报警,有人在网上销售公民个人信息,其中包括他人的身份证、房产证以及车辆行驶证,而购买这些证件信息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

  民警假扮“网络买家”与贩卖者在网上取得联系。贩卖者称购买他们这些信息,可以通过造假证来提高自己在银行的信用额度,银行看到对方有车、有房,就能给对方办理透支额度较高的信用卡。购买者只需要提前支付共计7000元的活动经费,他们就可以通过关系帮助购买者办理这类信用卡,如果购买者自己有能力办卡,只需要支付500元,便能买到一份信息材料,“一旦办理成功,要按照信用卡透支额度的12%作为好处费……”

  经过前期调查取证以及大量走访,4月15日下午,民警在南二环西段紫竹大厦一房间内,将两名嫌疑人舒某和张某抓获,现场查获12份伪造的车辆行驶证、房产证及部分银行信用卡申请表等。31岁的舒某主要在网上负责收集信息,27岁的张某主要负责对外销售信息。他俩是同一家单位的同事,一次上网期间,知道了这种“赚钱”的方法,于是,二人在网上以每份5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些公民信息,并找到制假证的人,伪造了他人证件。

  据嫌疑人交代,一名户县男子已经交了7000元现金,准备通过他俩办理三张信用卡,透支额度在10万元至30万元不等。

  提醒:证件丢失及时挂失

  民警说,根据《刑法》第117条第一款第五条规定,舒某和张某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昨日已被刑拘。据了解,最高法院及公安部规定,只要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行为之一的,就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不需要数额较大。

  “我们也接到过一些银行来报案,说有人恶意透支信用卡,但我们通过办卡人信息找到当事人时,对方说从来没办过信用卡……”民警说,这类犯罪破坏了国家信用卡安全管理,更对一些无辜市民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民警说,如果发现自己的证件被盗用,市民也无需惊慌,警方在办理案件期间,会结合其他旁证,如当事办理人或银行的监控录像进行取证,可以帮市民消除影响,但市民还是要自己保护好个人信息,如果证件丢失,要及时挂失,便于日后证明自己的清白。

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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