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4月25日 登录论坛 注册
华商网 > 新闻 > 陕西

西安将规定有酒驾记录者不准开校车 驾龄3年以上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3-04-25 06:25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本报讯(记者 李治燕)近几年来,校车安全事故屡屡发生,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校车安全问题,为了进一步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昨日起,《西安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管理办法对西安校车管理做了详细规定。

  5月6日前,您都可登录西安市政府官网(xafz.xa.gov.cn)的通知公告栏目查看全文,并通过发电子邮件至:xafzbfgc@163.com 或 发 传 真 至86788348,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西安市法制办。同时,您也可以通过新浪微博@华商报或@华商报时政观察,将您的建议与本报互动。

  校车要装卫星定位装置 实时监控行车状况

  《意见稿》指出,校车是指依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专用载客汽车。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入园幼儿需要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当使用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幼儿专用校车。专用校车应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颜色和外观标识。

  校车要取得统一的校车标牌,校车标牌上要载明车辆的所有人、号牌号码、车辆类型、品牌型号、核载人数和行驶路线、沿途停靠站点、发证单位、有效期等事项。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应当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的,不得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校车必须全部安装座椅安全带,必须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除此之外,校车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实时监控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监控校车行驶状态,在校车运行时间实行值班制度,分析处理动态信息。

 [1] [2] 下一页

编辑:赵萌

更多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