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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不得跨学期预收保教费 民办园伙食费需备案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3-05-07 05:48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制图/杨筱

  幼儿园是学前教育,属非义务教育,办学性质决定了幼儿园收费标准不一,相关投诉也一直居高不下。近日,我省下发了《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范各类幼儿园的收费行为。

  细则适用于陕西省内所有合法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细则明确,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收取保育教育费(保教费),对在幼儿园过夜住宿的幼儿可收取住宿费。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财政投入占生均保教费成本比重。

  公办园政府定价:同区域同级保教费应统一

  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政府定价。

  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提出意见,经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后,三部门共同报设区市人民政府审定,并报省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不同等级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可有所不同,但在同一县(区、市)域内相同等级的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应统一。

  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按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各地要按程序合理制定、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对不按要求制定、调整的予以纠正和通报。

  民办园收费备案:原则上收费标准一年内不变

  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成本合理确定,并按管辖权限,报价格、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享受政府财政补助的民办幼儿园,可由有关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民办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当地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可进行成本调查。收费与调查成本差距过大的,可通过公开调查结果和召开家长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引导幼儿园合理收费。

  民办幼儿园应在每年秋季开学前完成收费标准备案。备案后,原则上应至少保持一年内稳定不变。确需变动的,须在开学前两个月内重新备案。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张莉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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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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