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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运煤车全体停运 县政府招标私企统管遭质疑

来源: 西部网  2013-05-09 09:08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法律专家质疑:县政府公告不具备法律效力 统管煤炭运输车辆是垄断

  由政府发出通告,经公开招标让私人企业管理全县煤炭运输车辆,这样的做法是否合乎规定呢?

  记者注意到,旬邑县政府发出的这份公告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相关法规,那么这些条例和法规中有没有提到可以由公司统一管理地方煤炭运输呢?记者为此咨询了法律专家。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姬亚平教授:“这个公告尽管说是依据我国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但事实上,这个条例里面根本找不到这样的具体条款作为依据的。”

  另外,姬亚平教授也指出,所谓的“营运卡”实质是一种行政许可,而一个县级政府是没有权利设定行政许可的,因而这份公告根本不具备法律效力。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姬亚平教授:“这个公告完全是违法的,首先违反了《行政许可法》,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只有法律法规还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才能够设定行政许可,一个县政府是根本无权设定行政许可的。”

  姬亚平教授还提出,在市场经济下,政府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特别是在自由经济可以自主调控的情况下,不应该过多干涉。同时,这种由县政府出面,公开招标公司统一管理全县煤炭运输行业的举动也不合情理。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姬亚平教授:“它违反了我国的《反垄断法》,这是一种反垄断法里面明确禁止的行政垄断。2610增加了市场主体的成本,影响了市场的自由流通,完全是没必要的。”

  当地政府为什么会发出这样完全不符合法规的煤矿运输管理通告?又为什么赋予一家公司来这么大的管理权力?而公司所收的车辆管理费又流向哪里?我们特别希望旬邑县政府能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说法。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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