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到警车,飙车族加速逃离
市民声音
飙车族别用自己的生命去扰民
据曲江大队交警介绍,几年前,曲江的路段上就出现了一批飙车族,他们大多都在18~25岁之间,男性居多,未成年人也占有一定比例。热衷飙车的青少年大多经济情况相对较好,飙车时往往不戴安全帽,更没有任何防护措施。
交警介绍,他们通常都是三五成群地骑着摩托车,开着震耳的音响,选择在夜深人静时飙车。大多没有车牌,且不走繁华和设有监控录像的路段。例如曲江池东路、西路、雁南五路、寒窑路等。
据了解,飙车族所骑的摩托车都价值不菲,花四五千元买来后,再改装成大功率排量,往往花费上万元。改装后的摩托车轻易就能飙至每小时百公里以上。
夏天是飙车族最为活跃的季节,他们除了让其他正常驾驶者胆战心惊外,还在深夜扮演着“美梦杀手”的角色,巨大的噪音让市民很厌恶。住在曲江的刘女士说,最近每到晚上9点以后,马路上就有人开始飙车,一晚上来来回回20多趟,巨大的噪音吵得人无法入睡,连窗户也不敢开,经常持续到凌晨两三点。“这简直是用生命在扰民!”刘女士说。
查处困难
没有监控 交警扮演“被动”角色
车喜民告诉记者,曲江大队对于飙车现象一直都大力查处,但在工作中往往扮演“被动”角色。“飙车族都很警惕,见到交警就跑,按照有关规定,出于对驾驶人的人身安全考虑,执勤民警不能对加速通过检查点的车辆进行围追堵截,只能通过摄像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并日后处理,抓住他们的几率很低,所以我们很‘被动’,往往是接到市民报警,我们就前去驱散,很难找到一个根治的办法。”车喜民说,另外一个就是取证难,飙车族选择的地方通常没有监控设备,而现有技术水平难以捕捉到证据,非常尴尬。
针对曲江池东路飙车族频繁出没的问题,曲江大队也在想对策解决,目前已联系了市政部门,打算在路面上加装减速带,以破坏飙车的条件。
飙车属“危险驾驶罪”
等同于醉驾
2011年,我国刑法新增了“危险驾驶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设定“危险驾驶罪”,将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危险驾驶罪分为追逐竞驶与醉酒驾驶两个类型。(一)追逐竞驶。一般来说,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二)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是指在醉酒状态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飙车事实上属于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入刑以来,全国多地都有因飙车事故而被判危险驾驶罪的案件。
本组稿件由记者 袁玥采写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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