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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情夫欲枪杀女子丈夫 举枪瞄不准造成“意外”

来源: 广西新闻网  2013-05-15 14:41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罗城讯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一男子带着儿子寻找外出与人同居的妻子,找到妻子后与其盲人情夫发生争吵。盲人情夫持枪欲杀丈夫,不料因眼盲瞄不准而打伤旁边的小孩。昨日,罗城县法院对该起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被告人吴某系盲人。妇女马某与丈夫欧某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而离家出走,后于2012年4月到吴某位于罗城县小长安镇合北村的家中与其同居生活。2012年8月29日14时左右,欧某带着儿子小欧来到吴某家寻找妻子马某,与吴某发生争吵。

  吴某转身从房间拿出单管短砂枪朝欧某开了一枪,但是枪没有响,接着吴某又开第二枪,却将小欧的耳部打伤。开完这枪后,吴某再次跑回房间重新把火药装进枪管,打算朝欧某开第三枪时即被马某制止。2012年9月,经河池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吴某非法持有的火药枪属于我国《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枪支,能够通过火药发射。今年1月,经罗城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小欧的左耳廓被火器损伤,致左耳廓部分缺损,所受损伤属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持枪朝他人开枪,企图剥夺他人生命,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吴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吴某系盲人,盲人犯罪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法院决定对吴某减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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