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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校长带6女生开房续:妇检不能排除强奸/图

来源: 东北新闻网  2013-05-20 10:54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期望案件程序公正材料齐全

  潇湘晨报:家长提供的医院检查报告“女童阴部红肿、会阴有1cm裂伤”,算不算“强奸幼女”的证据之一?

  李健:如果客观属实、证据有效,那肯定是至少可以认定存在这个猥亵行为,但并不能证明“性器官有所接触”。

  潇湘晨报:警方以涉嫌猥亵儿童罪提请批捕两名犯罪嫌疑人,强奸幼女与猥亵儿童罪的区别在哪里?判罪标准有何不同?

  李健:“是否有性器官的接触”是强奸幼女罪与猥亵儿童罪的最大区别,如果性器官没有进行接触,而是抚摸幼女,则构成猥亵幼女罪。如果是最终判决为猥亵儿童罪,罪刑就轻了很多,一般是在五年以下,而强奸幼女罪,一般情形是判定3-10年,如果是情节严重的,就会判死刑。

  根据现在的证据,我们希望对该案件的判决一定要有程序的公正,包括相应办案公开,尤其是第一份的鉴定材料没有被采用,需做出一个说明,否则难以服众。我们不希望冤枉犯罪嫌疑人,但是一定要保证程序的公正,司法材料的齐全。记者周悦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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