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段晓宁 实习生张大千)什么是“飞来横祸”?市民朱先生的遭遇就是。去商场给妻子买好生日礼物结账时,收银台上带着塑料绳的签字笔被前一名顾客带走又飞回,戳进了朱先生眼睛。
眼睛被签字笔戳后当场出血
昨日,在凤城五路一商场,眼睛受伤的朱先生说起一个多月前的遭遇。朱先生说,4月12日妻子生日,当天俩人在商场内一首饰店选了一款戒指给妻子当礼物。朱先生的妻子惠女士说,在收银台付款时,前面有一位女士,他们就在其后排队。当她低头取钱准备结账时,看见一条黑线随前面的女士离开。她顺着黑线看过去,发现是收银台上的签字笔,她赶紧喊“哎哎哎”,还没喊完,签字笔就飞了回来,一下子戳向丈夫的眼睛。
“我根本没意识到什么事,只听见我爱人‘哎’了几下,眼睛就被戳中了。”朱先生说他疼痛难忍,捂住眼睛蹲了下去,此时眼睛已出血。
受伤顾客视力下降感到头晕
朱先生说,事发后商场客服部的一职员和那名带走签字笔的顾客史女士一起陪他去了医院。记者看到,4月12日当天,西安市第四医院的初诊结果是“右眼角膜穿通伤,右眼眼睑皮肤裂伤”。次日,朱先生视力测试结果,右眼视力为1.0。
4月20日,朱先生再次在两方的陪同下去了医院,右眼视力人工测试结果为0.4。“双眼视力差太大,看东西感到头晕。”当天,诊断结果依然是“右角膜穿通伤”。
5月22日,朱先生感到视力并没好转,便来到长安医院,被诊断为“右眼角膜穿通疤,右眼角膜异物”。医生表示,角膜异物无法取出,风险太大,只能慢慢消炎,注意眼部卫生。异物影响,视力是不稳定的,恢复时间不好说。
律师:顾客若没用笔商场责任大
昨日下午,涉事商场顾客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朱先生的遭遇属实,但此事到底是谁的责任,商场说不清楚。“我们希望能有权威的部门来做责任鉴定,如果是商场的责任,我们绝不逃避。”
此事涉及的顾客史女士表示,当天她并没用那根笔,只是离开时包挂走了。事发后,她先后垫付了四百多元医药费,她觉得事情的解决方案要对受害者公平,必须有个机构来作出专业鉴定。陕西庄威律师事务所周兴武律师认为,商场和顾客史女士在此事中应付共同责任,如果史女士没用那根笔,那商场的责任更大些。商场对收银台上签字笔的摆放上,应有预见性,商场将笔用塑料绳固定在桌子上,只考虑到防盗,却没考虑到带来的安全隐患。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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