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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交警没收假车牌绥德协警挂车上 涉事协警被辞

来源: 华商报-今日陕北  2013-05-24 19:59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本报榆林讯(记者 祁铭)米脂人吕先生在车后备箱放有一副车牌,20多天前被榆林交警一大队鱼河中队认定是假牌,予以没收。然而这副被没收的假牌被绥德交警大队辛店中队协警马博文挂在车上。本报报道后,榆林市公安局局长张明作出批示,要求绥德县公安局调查,记者22日从绥德交警大队了解到,协警马博文被辞退。

  事件回顾:假车牌挂在协警车上

  米脂人吕先生4月驾车去榆林的路上,被榆林交警一大队鱼河中队从其后备箱查出一副假牌,予以没收处理。但他当时并未悬挂在车上,只是放在了后备箱,且车子本身也有车牌,所以鱼河交警就对他警示教育,没有罚款。但吕先生去绥德办事时,意外发现在绥德城区一条主干道上,曾被鱼河交警没收的车牌竟然稳稳当当地挂在了一辆白色东风悦达起亚K5轿车上。后经查证,挂该假牌的是绥德县交警大队辛店中队协警马博文。

  面对记者,马博文承认自己挂的是假牌,但不愿透露车牌来源,只说是一个朋友送的。

  回应:涉事协警已经被辞退

  22日下午,记者从绥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马博文挂假牌一事被本报报道后,榆林市公安局局长张明批示,要求查处,绥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随后作出处理,收缴陕K J8551的假牌并上缴,将涉事协警马博文予以辞退。开展警示教育,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记12分,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记者昨日仍然没有得到绥德交警大队按照此规定处罚马博文的消息。

  而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由于马博文的父亲马某近年来一直为绥德交警大队做事,和大队领导过往甚密,碍于情面,所以对马博文只是辞退了事。记者昨日向绥德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刘清生短信求证,未获回应。

  对于假车牌被榆林交警一大队鱼河中队没收,却流入绥德协警手中使用,究竟是哪个民警偷送,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纪委书记杜树彪称,经过调查,没有证据表明,该车牌是鱼河中队民警相送。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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