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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2种大病6月起可报销 含白血病胃癌食道癌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3-05-31 02:54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家住西安市未央区的刘先生,他16岁的儿子8个月大时被确诊为血友病,这种病一般不需要住院,但需要终身注射药物。按照每周注射一次,一次花费800元计算,仅注射药物这一项,每年就得花近4万元。

  随着西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6月正式启动,像刘先生儿子的血友病等22种大病,包含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均被列入报销范围。凡参加西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并全额缴费的参保(合)人,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城镇居民为1.5万元,农村居民为8000元)超出一定数额,可至少报销合规医疗费用的50%。

  6月起,西安各区县将陆续开通大病报销服务窗口,一个区县开通一个窗口,专门受理大病个人报销业务。从今年1月1日零时至12月31日24时产生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

  今年产生的费用都能报

  凡参加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并全额缴费的参保(合)人,均属于大病保险统筹范围。但报销的费用必须是“合规费用”。“合规”并非所有医疗票据均可报销,而是要求在治疗、用药等方面符合具体要求的费用。

  到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其产生的合规费用均可报销。西安市95%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都是定点医疗机构。

  此次试点时间为2013年1月1日零时起至12月31日24时止。这段时间内,凡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在进行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个人承担费用之后,才能报销大病医疗费用。

  区县医保经办中心办报销手续

  目前各区县正在开设大病报销服务窗口。城镇居民可到所在区县的医保经办中心办理,农村居民可到所在的区县新农合经办中心办理。

  西安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后,各区县会尽快与保险公司对接,开通大病报销专门的服务窗口。各区县开设服务窗口进度不一,因此居民报销的时间也会有先有后,但6月开始就可陆续投入使用。

  在试点期内,患者可以一次或多次前往服务窗口办理报销手续。如果在2013年12月31日才拿到相关报销票据,个人报销时间则延至2014年1月31日。市财政局与保险公司结算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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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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