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南山弘基学校教师11个月内猥亵4名女学生被刑拘
记者5月28日下午从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获悉:南山区弘基学校教师吴某东涉嫌猥亵学生被刑拘。2012年8月至今,有4名二年级女学生遭到班主任吴某东(42岁)猥亵,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南山教育局对此事的回应
深圳新闻网5月28日讯(记者 陈飞)记者28日下午从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获悉:南山区弘基学校教师吴某东涉嫌猥亵学生被刑拘。
班主任11个月内猥亵4名未满14岁女学生
5月28日上午,南山区公安官方微博对弘基学校教师猥亵女童一事进行回应称:5月27日上午,南山公安分局南山派出所接到报案,四名学生家长称其小孩在南山区弘基学校就读期间被老师猥亵。这四名学生均为二年级学生,未满14岁。接到报警后,南山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当晚,南山警方将嫌疑人二年级教师吴某东(男,42岁)抓获。经审讯,嫌疑人吴某东对其猥亵学生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嫌疑人交代,自2012年8月开始,其利用中午休息时间或周五放学后对学生进行猥亵。目前嫌疑人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悉,弘基学校是一所九年制的公益民办学校,创办于2002年。
南山公安分局一名武姓办案民警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犯罪嫌疑人吴某东交代,他以班主任的身份对四名二年级的女学生在午休时间和放学后进行猥亵,时间是从2012年的8月至今。目前法医还在进行鉴定,预计在一周内会有结果。记者粗略的算了一下,吴某东猥亵女童有11个月的时间。
“据他自己介绍,这是他第一次对女童进行猥亵。在查找中没有发现吴某东有前科的记录”武警官告诉记者,“我们调查得知,他来自湖北。按定罪应该是属于猥亵儿童罪”。
公开资料显示,《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妇女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依照上述规定,也就是说,行为人只有在“聚众或者在公众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时才将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此,军言律师事务所的张本信律师表示,如果定性为猥亵儿童罪,犯罪嫌疑人或将面临5年以上1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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