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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保证书案”当事人提出379万国家赔偿

来源: 烟台晚报  2013-06-04 10:26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6月2日,河南“死刑保证书案”当事人李怀亮的律师王永杰告知记者,李怀亮3日向平顶山中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共14项总数额为379.67万元。

  在这份申请人为李怀亮、被申请人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赔偿申请书有两项赔偿请求。一是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379.67万元;二是平顶山市公安局、市检察院、中院给申请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主要包括法定赔偿和合理补偿两个部分。

  其中合理补偿部分,主要包括一次性购买15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4万、老宅子房屋修理费10万元、远离伤心和不安地域的异地生活安置费60万元、老母10年赡养费医疗费10万元、未成年女儿抚养费10万元、姐姐李爱梅的12年的奔波费用20万元、此次两位辩护律师办案差旅费5万元、另外7次审理聘请律师费用合计25万元。 据《京华时报》

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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