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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政府强制干部卖水泥 将销售量纳入年度考核

来源: 西部网  2013-06-26 07:52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眉县社会水泥厂。

  政府销售文件规定,要集中对外来水泥运输和商砼运输车辆进行查处。

  西部网讯(记者 沈晓芳)“眉县政府强制各级干部卖水泥,辖区建筑企业必须使用本县产的水泥。”近日,有网友微博爆料,眉县政府出文强制辖区所有建筑项目必须使用本县产的社会牌水泥,要求交警严格查处外来水泥,还给各部门分配了销售任务量,将促销任务纳入了政府年终考核。

  6月25日(今天)下午,西部网记者联系了下发水泥销售文件的眉县工信局。工信局副局长杜宏斌称,政府是为了帮助企业解决难题,“社会水泥厂是眉县的拉税大户,企业半停产状态给县上经济造成了一定影响。”

  眉县政府强迫干部卖水泥

  网友“一根”爆料,眉县政府强制垄断眉县的水泥市场,不让外地企业进入眉县市场。网友告诉记者,“本土企业非常抵触使用社会牌水泥,政府强制保护质量不稳定的产品,不免有垄断市场的嫌疑。”

  记者了解到,《加强社会水泥在眉县销售工作的意见》是眉县“突破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今年3月7日下发的。眉县“突破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是眉县政府在眉县工信局设立的一个部门,专门负责工业发展。

  记者从网友提供的文件上看到,在“强化措施,全力促进社会水泥进一步销售工作”的小标题下,文件明确规定,由于“今年我县重点项目多,投资规模大,水泥用量也很大,全县所有重点建设项目,必须全部使用社会水泥。”

  除了让企业使用本地水泥,文件还要求对外来水泥进行“严厉的查处”。文件“强化措施”的第六条规定,由交警、运管负责成立两个联合执法组,集中对外来水泥运输和商砼(tóng混凝土)运输车辆进行查处,以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为了真正落实社会牌水泥在眉县的销售任务,工信局还给文件附录了一份《2013年水泥销售任务分解表》,要求各镇、各相关部门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社会水泥销售工作,每月25日前向县工信局报送销售任务完成情况。将社会水泥促销任务纳入各镇、各部门年终目标岗位责任制考核,县考核办、督查办公室要进行通报。

  工信局:为了给企业解决难题

  强制全县企业使用社会水泥是否属于市场垄断行为?将水泥销售任务纳入公职人员岗位考核是否合理?6月25日(今天)下午,西部网记者联系了下发水泥销售文件的眉县工信局。

  工信局副局长杜宏斌告诉记者,县上是为了鼓励工业发展。“社会水泥是眉县的拉税大户,现在眉县外地的水泥比较多,社会水泥销售出现了问题。”杜宏斌说,社会水泥半停产状态给眉县经济造成了一定影响,政府为了帮助企业尽快回复生产,鼓励县里所有在建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社会水泥。

  “没有强制,只是鼓励企业使用本地水泥。”针对文件中整治外来水泥的条款,杜宏斌说,“我们并没有把外面的水泥堵死,现在市场上还是有很多外面的水泥。”

  至于将水泥销售任务纳入公职人员岗位考核是否合理的疑问,眉县人民政府曾发文,要求全县要重点支持社会水泥等知名品牌、利税大户的销售,各镇、各部门要带头使用本县工业产品,全方位保护好地方品牌。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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