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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举报安全生产隐患 60个工作日内须办结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3-06-27 05:51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本报讯(记者 付亚娟)省安监局、省财政厅日前公布《陕西省省级政府相关部门实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工作细则》,本部门负责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事项,要求在60日内办结。据悉,今后由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

  别负责相关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受理、查处和奖励工作。对于举报的核查、督办、答复等程序将形成制度。属于本部门负责的举报事项,要求在60日内办结。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接到不属于本部门负责的举报电话或来访时,要明确告知应负责部门的名称及联络方式。

编辑: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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