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疑犯供述,她们以挑选衣物为掩饰借机盗窃名牌服饰,然后以每件50元出货价卖给下线 本报记者 赵航 摄
本报讯(记者 张波 王洁)高某有自己的手机生意,但并不满足,从2011年底开始,带着两个女子在商场偷盗衣服。
查获60件被偷走女装
昨日上午,在公安新城分局西五路派出所,民警正在清点着曹某及其同伙偷来的各类女装,连衣裙、短裙、T恤、女裤60件,衣物吊牌近90个,涉案金额8万余元。
“入夏以来,我们就不断接到一些商场报警,称待售的服装丢失了。”西五路派出所民警董博说,经过调取监控,曹某与她的同伙杨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7月8日晚7时许,她们再次在解放路新玛特商场偷盗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根据曹某的供述,民警将其另一同伙高某抓获,并从高某的住处查获40余件未拆除商品吊牌的衣物。经民警核算,7月8日当天,曹某及其同伙就从新玛特商场三层的ONLY、Lagogo、拉夏贝尔等女装专柜盗窃10件衣物,价值3800余元。
偷来的衣服低价卖出
“不偷怎么办,年龄大了,又没什么文化,找工作很难的。”44岁的曹某说,她只有初中文化程度,以前在明德门一家餐馆打工,每月就挣800元,“这点工资别说养家,就是我一个人,在西安也不够花。”自从认识高某后,她就从2011年底开始在西安各大商场偷女装,一个月下来,好的时候能“挣”6000至7000元。
“偷来的这些衣服,高会给我每件支付50元的报酬。”曹某说,她与高某时常约好一起“逛商场”,“跟高某出去,她只负责试衣服,她试的是哪件衣服,我们就去偷这件衣服。偷来的衣服,档次高一点的,高某拿走,剩下的衣服我们自己留下,然后在案板街一带以每件50元至100元不等,再卖给路人。”
“高某在案板街一手机市场有自己的摊位。”办案民警说,她在卖手机的同时,还兼职销售曹某等人偷来的高档女装,从中谋取更大利润。
“很后悔,我不是娃的好榜样”
据了解,曹某今年5月底刚生了个女儿。她说,有了孩子后,就很少再去偷窃,但没有收入就无法生活,所以她一个礼拜还是会去偷一次衣服,一次挣两三百元,就够她和女儿的日常生活开销了,“就是明知道自己有了孩子,应该给娃做个好的榜样,但没钱花也是个难题,所以就只能‘重操旧业’,还是想多挣几个钱。”
曹某的丈夫也一直没有固定工作,靠打零工挣钱,7月2日因偷手机被警方刑拘。“我们两个现在都被抓了,娃才40天,只能让我妈照看着,我很后悔,我不是娃的好榜样,以后出去再也不偷了。”谈起自己刚刚满月的宝宝,曹某显得很是后悔。
与曹某一同偷盗的杨某是一名艾滋病患者,目前其丈夫还在劳教所劳教,家里有两个老人,还有一个6岁的女儿。提及女儿,杨某的反应与曹某一样,“娃不知道我在这儿,对不起娃”。
目前,高某、杨某已被警方刑拘,考虑到曹某尚在哺乳期的婴儿,警方特许其取保候审。
警方希望其他有过待售衣物丢失经历的商场,尽快与西五路派出所联系,联系方式:87273949董警官。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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