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小女孩正在玩网络游戏,记者一旁拍照,女孩浑然不知
暗访三:孩子报出父亲身份证号 即可上网
7月23下午,华商网记者走访了西安市高新区数个城中村中的18家网吧,其中有规模较大的网络会所,也有设备简陋的小网吧。其中15家须出示身份证才能消费,其余3家提供身份证号码即可。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了不少未成年上网。
下午四时许,记者来到位于高新区鱼化寨名为M9网络会所的网吧,在这里记者发现,网吧中有10名左右的未成年人,他们并肩坐成一排在玩魔兽世界等游戏,其中不乏未成年少女。
该网吧位于高新区鱼化寨正街,网吧一共三层,从二楼到四楼。记者来到二楼前台办理了一张10元上网卡,当记者告知前台并未带身份证时,对方说报身份证号码就可上网。记者办卡期间,一个貌似中学生的孩子也在前台用身份证号码办理了一张上网卡。
随后记者得知,该男孩是用父亲的身份证号码谎报上网。走进2楼,里面大约有50台机子,正在消费的人大约有20人,网吧环境不错,空调厕所均有。在二楼一个角落,记者观察到,有四个未成年人正在激动地玩着游戏,从外貌看,都是未成年人。记者来到三楼,这里的未成年人比二楼多,在后排的座位上,记者看到一个面容很小的女孩,正在激动地玩着游戏,网吧的墙壁上依然悬挂着《网络文化运营许可证》、《消防安全许可证》等证件。
记者来到四楼,这里的消费人群较少,几十台机器前只有大概十人消费,随后记者退卡离开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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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雷的行为,让人对他的不智、及其家长的不为感到痛心,但是,又让人对网吧容留未成年人上网的违规行为,感到气愤。
据了解,2010年暑假伊始,一位学生家长致信时任西安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的杜航伟(现任陕西省公安厅厅长),家长痛斥“黑网吧祸害孩子!”来信引起杜航伟的高度重视。西安市公安局自此展开了雷厉风行的“网剑行动”。
暑期临近,网吧又成了学生们的“乐园”。记者了解到,截止2010年6月,西安市上网人员300多万人,注册授权网吧共1100家,“黑网吧”约600多家。
当年的“网剑行动”,西安市公安局和工商、文化、信息部门联合执法,对治安环境较差的城中村没有落实实名制、安全隐患较多、容留未成年人上网的“黑网吧”依法关停处罚,并没收经营工具。特别是农家院,农村出租房屋,校园周边、居民住宅楼“黑网吧”容易滋生犯罪的地区等3个重点。对网吧存在的治安环境较差、不安全隐患较多、容留未成年人上网、落实实名制上网不力的,依法关停和处罚。
“网剑行动”中,西安市公安局取缔922家“黑网吧”,此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特别是针对“黑网吧”零忍让和有奖举报制度备受各界广泛关注。省委相关领导对“网剑”行动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西安打击“黑网吧”经验值得推广。
“有一个暑假开始了,身边的网吧、尤其是黑网吧,在不用提供身份证件的前提下,直接容留未成年人上网,一是对无数家庭钱财的损伤,更是对孩子们心灵世界的污染……孩子经常去这种地方,真担心他们会荒废学业,从此误入歧途。”23日,得知小雷的情况后,学生家长李先生提到这样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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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民警所说的“八大重罪”。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仅就八大重罪负刑事责任。
已满16周岁:负完全刑事责任。
未满18周岁:不执行死刑,从轻、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