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堂屋内仅有一个三轮车和一台电视机。冀中星在东莞出事后,家里一贫如洗。
争议:
东莞受伤一案各执一词
7月20日凌晨6时许,冀太荣帮大儿子冀中吉看完空房子,回到自己家的简易房时,发现冀中星已经离开,只留下一张纸条,这是之前从未有过的事情。
事后证实,冀中星是在一位残疾朋友的帮助下,乘出租车到鄄城汽车站,然后坐当天最早一班的长途车到北京,最后又打车到了机场。
据鄄城县汽车站乘务员郑阳回忆,冀中星带着一个包。包内装有十几厘米厚的上访材料,包括诊断书、收费票据、病历、法医鉴定书和上访信等。这些上访材料直指广东省东莞厚街镇新塘村治安队。
按照冀中星及其家人的说法,2005年6月28日2时许,在东莞开摩的载客的冀中星骑摩托车搭一乘客去厚街新塘,在新塘治安队门口,被七八名手持钢管的治安队员打伤,以至后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冀中星在东莞当地住院以后,他的家人就首先联系到我,我在医院照顾了他一两天后,他的家人就从老家赶过来了。然后我又在医院帮了一个月的忙。”冀金友告诉记者。冀金友当时与冀中星同在东莞打工。
“差不多住了一个月的院,钱也快花完了,他的家人就把他弄到了老家,以后在东莞的事情都是他的家人在处理。”冀金友说。
据东莞市委市政府的通报,冀中星的家属有过三次上访记录,分别是2005年7月28日,到厚街公安分局;2009年,到中央政法委;2013年7月,通过国家信访局投诉网站。
其间,2007年1月31日,冀中星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厚街镇新塘村委会赔偿其人身损害赔偿金33万多元。
2007年7月26日,经东莞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冀中星的举证不足,判决驳回冀中星的诉讼请求。
冀中星不服,提起上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31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2005年至今,冀中星致残的过程和原因一直是争议的焦点。
在当年的诉讼中,厚街镇新塘村委会称事实为冀中星驾驶摩托车在东莞市厚街镇新塘市场与一名治安队员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均受伤。
然而,真相究竟如何?冀中星所经历的是刑事(治安)案件,还是普通的交通事故?
目前,广东省公安厅已责成东莞市公安局对网传冀中星因在广东东莞遭遇不公正对待而上访一事进行彻底调查,调查正在进行中。东莞中院工作人员也正在核查冀中星案卷宗,并将在合适的时候向媒体通报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