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记者李卓洋 实习生张珂晗)两名90后“网虫”为了赚点上网费,竟然手拿扳手,拦下放学回家的学生实施抢劫,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实施7起,抢劫11人。他们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张某和王某都是90后,其中王某刚满15岁。两人通过网络认识,为了筹集上网费用,他们就产生了抢劫的念头,将目光盯向了学生手中的零用钱。2012年12月6日下午7时左右,张某和王某在康乐路与韩森路路口拦住放学回家的田田,用扳手威胁,抢劫田田手机一部。随后二人又拦截放学准备回家的小波和小强,抢走手机两部、现金43元。得手后,张某和王某将3部手机卖了400元,全部挥霍一空。直到2013年1月9日被抓获归案,两人又以类似的手法作案7起,抢劫11人。
新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结伙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由于王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昨日,新城区依法判决张某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10000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