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06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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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河县领导干部今后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时,事前5日内需认真填报《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事前报告登记表》,凡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今年以来,安康市委狠刹“五股歪风”,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这一不正之风得到了有效遏制。但近期,个别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大操大办,严重损毁了党员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为此,白河县纪委监察局再次重申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借婚丧喜庆、子女升学等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非亲属人员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凡是未能拒收的,必须在三日内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并全额退回或上交纪检监察机关廉政账户。

  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事前5日内填报

  《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事前报告登记表》,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县纪委备案。因客观原因不能事前报告的,要及时电话报告,事后一周内补报。

  对各级党组织管辖范围内的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不监督、不制止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对办理婚丧喜庆事宜隐瞒不报的领导干部,要根据具体情节予以警示训诫或纪律处分;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领导干部,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编辑: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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