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14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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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李小博)三轮电动车寄存在车棚,隔壁院子的树枝折断后砸坏了三轮车篷,因为每月交70元钱的存车费,车主便找看车人索赔;看车人赔了200元的修车费后,开始不断地找树木所属方:“把我赔的钱赔给我。”

  三轮车上刚装的车篷压坏了

  71岁的任明都在西安县仓巷1号院子里看大门、打扫卫生已经七八年了,按小区物业办主任吕忠海的话说,“这些活都没有工资,所以把车棚留给他,让他收些车辆寄存费生活。”

  7月31日晚,狂风暴雨,紧挨车棚围墙外的一棵桐树树枝折断,砸在车棚里。任明都的儿子任团说,8月1日一大早,“碗口粗的树枝压了不少三轮车,老爷子根本挪不开。”吕忠海也证实了他的说法。

  任团说,被砸的三轮车中有一辆比较严重,“三轮车上刚装了一个车篷,全压坏了。”车主过来后,要求车棚赔偿损失,“一开始人家要500元,后来给赔了200元,修车让人家等了两天,还不算人家的误工费。”任团拿出的收款收据显示,修理校正车篷、购买篷布共花费200元。

  昨日上午,三轮车主代师傅称,每个月给车棚交70元钱的寄存费,既然车是在车棚里被损坏,看车人就应该赔偿。

  “树主人应补偿我赔的钱”

  任团说,就在树枝掉下来的第二天,他便去隔壁的西号巷1号院子要说法,隔壁小区的管理人员也先后来到车棚查看过情况,“我们的要求很简单,就是让他们赔偿我赔给人家修车的钱,再就是把现在已经开始劈叉的树枝锯掉,以防再砸下来。”但他先后找过对方五六次,一直没有回应。

  吕忠海说,西号巷1号属于开通巷社区,为此他专门找过开通巷社区协调,“而且我还专门给他们(西号巷1号)单位的上级部门打过电话,但也没有回音。”

  西号巷1号小区所属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称,此前就桐树有隐患的情况已汇报园林部门,但并未获准砍伐,目前就费用问题正在协商。

  昨日,在开通巷社区,社区委员尚书云称,此前的确接到住户的反映,正在和相邻社区进行沟通,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律师:看车人有权追偿

  昨日下午,碑林区市容园林局绿化科工作人员说,这棵树不属于园林部门管理,但砍伐树木则需经过园林部门审批。

  该工作人员称,由于西安近期雷雨天气比较多,如果有安全隐患的树木可在紧急情况下先报告后处理,事后须向园林部门补办书面申请手续。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东认为,车棚为三轮车主提供有偿服务,因为第三方影响受到损失,在看车人已经向车主赔偿后,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九十条“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看车人有权向树木的管理方追偿。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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