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14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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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通报

  肇事司机为23岁花都人

  广州花都警方昨日向媒体通报:13日凌晨2时许,温某(男,23岁,花都区人)驾驶粤A V D 0××号小客车沿狮岭大道由南往北行驶至“乌石五金公司”转弯路段时,车辆碰撞路基后失控翻侧,再往前追尾同向行驶的粤G U 48××号大客车。事故造成小客车上包括温某在内5人(3男2女)死亡,1人(男性)受伤。大客车上没有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花都警方迅速派出民警开展现场处置和抢救伤员工作,现伤员已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目前,警方正对事故原因开展进一步调查。

  律师说法

  酒驾是否构成危害公共安全?

  还需看其它情节

  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胡周雄律师介绍,本次事故如被交警确认为单方事故,一般肇事司机要负全责。如交警之后再认定肇事司机存在酒驾甚至醉驾的情况,还可能加重赔偿责任。不过,由于肇事司机在车祸中也身故,如何赔偿则需要视其他乘客的家属要求,以及司机名下的财产情况而定。

  在车祸中,肇事司机如为醉酒驾驶,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胡周雄介绍,还需要视车祸中的其它情节而定。一般而言,如肇事司机没有驾驶证,或驾驶证中可驾驶车辆类别与实际驾驶的车不符的;肇事司机发生事故后为逃避责任继续开车向前,又造成伤亡,或事故后司机逃逸的,都有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无这些情节,仅是醉酒驾驶,那么一般按交通肇事罪从重判处。

  数据

  上半年广州查处酒驾2585宗

  据报道,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2585宗,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9.43%;按一般程序处理的涉酒交通事故共21宗,造成34人受伤,5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70%、65.66%、82.14%。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以及涉酒交通事故已呈明显下降趋势。

  市公安交警部门表示,交警部门一直采取开展区域性集中整治行动和常态性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实现酒后驾驶整治工作由静态向动态、由时段性向全天候、由市区延伸到城乡接合部的全覆盖,始终保持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已将整治酒后驾驶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

  此前,越秀区法院公布的信息显示,该院审判的多宗“危险驾驶罪”案件有两大特点:一是案发时段较为集中,零时至凌晨2时为高发期;二是案发路段较为集中,多在环市路、东风路、沿江路。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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