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小男孩因与家人闹别扭赌气,冒着烈日高温在车辆疾驰的高速公路上行走,所幸被西宝高速交警及时发现,送其安全返回家中。
没钱买票 步行去西安
14日下午3时许,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宝高交大队一中队民警张凯、牛瑞,驾车巡逻至西宝高速公路西安方向渭河桥上时,突然发现前方有个行人。仔细一看,是个10岁左右的小男孩正在应急车道上行走。此时高速路上过往的车辆很多,纷纷从男孩身旁飞驰而过。“太危险了!”民警迅速下车将小男孩带到了警车上。男孩浑身已被汗水湿透,脸上汗水和灰尘混在一起,看起来很疲惫。
在车上,两名民警询问小男孩的基本情况。但不管怎么问,小男孩总是支支吾吾,言语含糊,不愿意告知民警他的详细信息。随后民警将男孩带到西宝高交大队,给男孩倒了杯凉开水喝。
男孩喝了点水,休息了一阵后,告诉民警自己叫小飞(化名),家在兴平住。他要去西安,但没有钱买票,便决定步行去西安。他14日下午1时许走上西宝高速公路前往西安。
小飞说完这些信息后,就闭口不说话了。民警多次询问他父母的姓名、家庭详细住址以及其它可以联络家人的信息,小飞都不说。民警由此判断小飞可能是离家出走。
高速车快上去很危险
通过公安网人口信息查询,民警找到了小飞父亲的信息,并得知小飞的家庭住址在兴平城区一家企业家属院。随后民警开车将小飞送回家,将他交给了父母。通过与小飞父母沟通,民警得知小飞确实是与家人闹别扭后离家出走的。
当民警向小飞父母讲述在高速路上发现小飞的经过时,小飞父母被吓出一身冷汗。随后,民警劝导小飞父母一定要重视孩子的管理教育,防止孩子发生意外。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等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属于全封闭式道路,行人严禁进入高速公路,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行人须承担责任。
同时,高速公路上的车辆速度都很快,行人在高速公路上被撞非死即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请珍惜生命,不要因一时的疏忽大意走上高速路而给亲人带来无法弥补的伤痛。希望广大群众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行人严禁进入高速公路的交通法规。
本报记者杜琳通讯员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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