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商网讯 8月20日下午,西安一公交修理工在检修611路公交时捡到一钱包。钱包中有一份遗嘱,遗嘱大概内容为一孤寡老人赠予照顾自己的男子一套房子。
20日下午4时,西安市公交巴士公司保修厂修理工冯泉在对611路公交车的日常检修维护中,在后门上方的应急开关里捡到了一个钱包并迅速交到调度室。经过仔细查看,钱包里已无现金,里面只剩下三张身份证和数张银行卡,并且有一封遗嘱。
随后,西安市公交巴士公司党委工作部负责人吕文军通过失主的个人信息,迅速联系到了周至县广济镇北留村的村党支部书记,可该村党支部书记说村里并没有这个人。吕文军又将遗嘱上的老人姓名报上去,村支书才确认有其人。
据了解,立遗嘱的赵梦英老人无儿无女,所以把一直帮助照顾她的失主赵先生当成儿子,在自己去世后以立遗嘱的方式赠与赵先生一套房子。赵先生又因为常年在西安打工很少回村,村支书才没有印象。
当日下午6时,联该负责人系到了失主赵先生。赵先生电话中说,三天前他乘坐611路到火车站,下车时发现钱包丢失,自己非常着急,里面装有自己和爱人的身份证和其他重要证件,特别是那份遗嘱对自己来说非常重要。
8月21日上午11时,失主的妻子已到公交巴士公司取回了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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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第三章第十六条关于赠与的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