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尾姑的释放证明书(南海网记者高鹏摄)
陈尾姑的无罪释放书(南海网记者高鹏摄)
陈尾姑在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期末鉴定表(陈尾姑家人提供,南海网记者高鹏摄)
陈尾姑(第三排左七)的初中毕业照(陈尾姑家人提供,南海网记者高鹏摄)
引言:海南省儋州籍女大学生陈尾姑被福建省福州公安认定为多年前一宗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2011年间被福州警方抓获,但陈尾姑家人称她从来没有离开过海南,盗窃案的嫌疑人是姐姐陈宝女。此事经经南海网等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广大关注。2012年6月29日,陈尾姑离开了被羁押近10个月的看守所。2013年6月7日,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法院对陈宝女进行了判决。此事再一次引发社会的关注。
陈宝女被判决盗窃罪 陈尾姑被羁押事水落石出
2013年6月7日,福州台江区法院对陈宝女参与盗窃做出了判决,法院认为陈宝女结伙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陈宝女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庭审中亦认罪,系自首。法院对陈宝女做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的判决。这个判决,洗清了女大学生陈尾姑被认定为多年前一宗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的说法,使这起“海南女大学生陈尾姑被福州警方羁押”一事,算是水落石出有了结果。
家属称未离开海南的女大学生成为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