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别以为买椟还珠只是一个寓言故事,近日,一桩发生在深圳的真实故事,就让办案检察官啼笑皆非。两贼窃得一钱包,将包内现金据为己有后,直接将钱包扔在路边,没有发现包内还有一枚价值20万元的钻戒。幸亏警方快速破案,钻戒最终物归原主。昨日,福田区检察院披露消息称,两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孙某某已被该院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据介绍,5月26日下午,在福田口岸地铁站扶梯处,李某某扒窃了被害人陈先生的钱包,并随即将钱包转移给孙某某。随即,陈先生察觉异常,立即将未来得及逃离现场的李某某抓获,而孙某某则携钱包趁乱逃走。
当时,陈先生很紧张,因为钱包里面的现金事小,关键是里面还有一枚价值20余万元的钻戒。民警加大搜捕力度,次日就将孙某某抓获归案。但经讯问,孙某某居然完全不知钻戒一事,其供述自己逃至安全地带后,翻看了一下钱包,见包内有人民币2000元、美元100元、港币2000元,不由窃喜,觉得收获不错,于是将现金取出,钱包则扔在福田区妇幼保健院外围的花坛处。民警立刻带着孙某某前往弃包现场,幸好间隔时间短,钱包被拾回,钻戒亦在钱包夹缝中放着。
办案检察官表示,根据法律规定,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盗窃价值在3—10万元的财物,属数额巨大,虽然两人均未发现价值20万元的钻戒,但仍然可能面临3年以上的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