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10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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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临汾汾西县6岁男童斌斌被挖眼事件震惊全国。警方9月3日晚发布破案消息,犯罪嫌疑人锁定为斌斌的伯母张会英。然而,由于作案动机、作案经过仍旧不明,围绕该案的争论一直持续。晨报记者8月29日至9月7日期间数次辗转太原、汾西两地采访,梳理挖眼案未引起外界注意的7个细节。

  细节1:男童独自难到现场

  案发地沟深路险,小道个别地方极狭窄,最险处仅半米宽,还有一侧是深数十米的深沟,斌斌有可能是被人抱去的

  汾西属黄土高原残垣沟壑区,以山地、丘陵为主,县城的地势相对较高。一些沟壑上开凿了梯田,种植蔬菜。这宗极其残忍的儿童伤害案发生在县城南部的一片沟壑,当地人称作“马沟叉”,是县城往南“平路”的尽头,要再前往沟对头的府底村,就要先下后上迂回数公里山路。案发地距斌斌家(县城租屋)不到1公里,正常步行10分钟。

  案件发生第二天起,永安镇派出所民警就在通往现场的岔路值守。事发地点自始至终覆盖着一块白色塑料布,塑料布下有几只塑料盆,当地居民称,盆下盖着几处血迹。

  9月4日上午,晨报记者顺岔路走下“马沟叉”。山路并不长,几分钟就能到达。但值得注意的是,这条颇为陡峭的小道并不好走,至少有两处需要跨步跳跃才能通过,个别地方极其狭窄,最险的地方仅半米宽,一侧是深数十米的深沟。这些对于一个6岁孩童是难以通过的,即使有大人搀扶也很困难,斌斌有可能是被人抱着到达案发处的。

  细节2:作案工具不明

  曾有作案凶器是“树枝”和“牙签”两种说法,但有媒体描述斌斌就诊时发现眼睑被刀割伤,具体为何工具待核实

  晨报记者注意到,挖眼案发生后,有关作案工具的描述一直十分模糊,且鲜有线索。

  在案件发生之初,斌斌父亲郭志平曾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说:“有人拿东西抠孩子的眼睛,他就哭,那个人还说,你别哭,你不哭了我就不抠你眼睛了。”但究竟是拿的是什么东西,却没有表明。

  而在之后,有关凶手作案凶器的描述主要有“树枝”和“牙签”这两种说法。值守在案发现场的民警曾向晨报记者表示,警方在案发后第3天,带着十几条警犬到现场搜索,拿走了很多木棍。

  9月5日,新华社发文称:“患儿入院就诊时的伤情显示,眼睑系用锐器割伤,伤口整齐,眼睑上是刀伤。”不过,作案工具的情况还有待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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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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