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12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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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杨昊霆)“去年,我省城镇化率从2005年的37.24%提高到50.02%,年均增1.83%,超过全国年均1.15%的增速。”昨日,副省长庄长兴在省十一届政协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说。

  庄长兴在通报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时说,2005年至去年,乡村常住人口减少458.21万人。

  “要让多数进城农民工在就业居住地稳定下来,让留在农村的人口安居乐业。”庄长兴在谈到推进新型城镇化进城和建设“三个陕西”(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的重点工作时强调了这个原则。

  据省政协副主席李东玉介绍,省政协近期组织130多位常委、委员、专家学者,对新型城镇化的人口转移、资金保障、土地利用、产业支撑以及城镇体系建设、公共服务完善等15个课题进行了调研。

  “农民进城后是否安居乐业是新型城镇化是否成功的评判标准。”李东玉建议,人口城镇化的重点要放在常住城镇的非户籍人口上,重点满足其在子女教育、公共卫生、住房、社保等方面的需求,尽快让他们享受到城市居民同等待遇。”而在保护被征地农民利益方面,建议严格实行“先安置后征地”,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保体系。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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