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可处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记者从西安市地铁办了解到,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的《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对在地铁上抽烟的行为有着明确的禁止:
第四十五条 禁止下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场所设施容貌、环境卫生和妨碍他人乘车的行为:
……
(三)在车站、车厢及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和妨碍他人乘车行为的,由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西安市地铁办的工作人员称,地铁上抽烟虽然一般不会影响到行车安全,但会对附近的乘客造成极大的危害,他们今后将会继续加大禁烟宣传力度和巡查力度,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的相关规定和社会公约,做一个文明的乘客。
西安地铁不文明现象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