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20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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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渭南讯(记者解振国)国庆假日即将到来,针对群众反映的公车私用现象,蒲城县纪委监察局铁腕治理公车私用问题,对公车的使用时间、使用条件、违规责任进行细化明确,全面杜绝公车私用现象。蒲城县要求各单位的公车无特殊情况,只能在上班时间使用,使用前需向单位办公室分管领

  导申请报批,明确出车的时间、地点及用途。公车在节假日一律在单位院内进行统一封存,车辆停放封存期间,钥匙交由各单位办公室保管。如遇夜间、双休日、节假日期间需用公车的,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报办公室备案,从源头上杜绝公车被用于非公务用途。

  为了严格落实违规责任,该县组织各单位“一把手”签订了《蒲城县关于加强公车管理规定的承诺书》,承诺书规定领导干部、车辆管理人员严禁公车私用,若违反规定的将对违规领导进行通报、处罚,取消年内评优资格并由违规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截至目前,全县17个镇和部门单位已经全部签订了承诺书,县纪委监察局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公车的使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进行通报。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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