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25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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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出来陪我,就给我(钱)自己去解决!”本月18日,小花(化名)接到网友郑某彬的短信之后,考虑再三按照他的要求往指定账户汇去了500元,因为郑某彬声称手上掌握有两人的开房视频。据了解,小花与郑某彬通过陌陌认识,于上月29日见面“谈业务”后发生关系。

  上月初,在白云区的小花说:“我的陌陌头像是服装店的工作照,然后有个男的就发消息来说他也想做服装生意,要和我谈谈业务。”半个多月后,越聊越熟的两人于8月29日约出来见面吃晚饭。自称平时很少喝酒的小花,一时兴起喝了两瓶啤酒后醉倒。“然后,他提议到附近酒店开房,我当时晕乎乎又急着上厕所就答应了。”醉酒后的小花和网友在旅店房间中度过了“半个小时左右”,据其回忆“当时应该有答应他(发生关系)的要求”。

  结果第二天起,该网友给小花发短信要求“陪最后一次”,小花拒绝后,网友开始威胁,称录有当晚的不雅视频。后来,该网友“大方”地表示“让步”:“你不出来陪我,就给我自己去解决!500元够了,我懂法律,(这数额)入不了我罪。”

  9月18日,该网友以19日凌晨1时30分为限,给小花下了“最后通牒”。“他通过我的QQ空间加了我很多朋友,如果他真的有那种视频发给我的好友,我就完了。”犹豫再三之后,小花在报警的同时,仍然打去500元。但该网友仍然继续骚扰。通过其发来的银行账户,小花获知户主名为郑某彬。小花从派出所查询所得的郑某彬头像照认出正是那名网友。不过,目前郑某彬并未受到警方控制。

  据了解,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1000元以上便属数额较大,500元不能入罪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有律师表示。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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