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卫平)今年春节期间,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所属的613个占道公共停车收费站点实施了免收停车费用的政策。一些市民关心,“国庆期间机动车停车会不会免费?”昨日,记者从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了解到,国庆期间收费正常,不免费。
《西安市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将地面停车场划分为四个区域,分别按照每小时6元、4元、3元、2元的标准进行收取停车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一类区:明城墙以内,停车费收费标准为4元/小时;
二类区:明城墙以外二环路以内,3元/小时;
三类区:二环路以外,2元/小时;特定区:由市交警支队划定,并向社会公告,6元/小时。
地下停车场:一类区每小时3元,二、三类区每小时2元。
停车场摩托车停放(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每辆每次1.5元。游览参观点停车场,按照每次每车位5元收取。
单位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执行同类区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标准。道路停车收费时间为每天8时—21时。各类停车场(点)要在收费场所进行收费公示,向车主公示收费类区、收费标准、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收费员必须着装上岗,持证收费。
举报电话:
86119888、86119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