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2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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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当时开的就是舒师傅身后这辆车本报记者陈思存摄

  华商网-华商报安康讯(记者陈思存)昨日在316国道安康汉滨区段,交警开着单位厨房的买菜车上路罚超载,司机投诉后,100元罚款被提高至2000元,驾驶证扣6分并上网。

  司机:被民用牌照车拦下

  “我让他提供执法证,但他拒绝出示,我拍照取证时遭殴打。”货车司机舒师傅称,昨日中午,他驾车途经316国道安康汉滨区五里段时,一辆民用牌照的面包车里喊话让停车,随后下来三个着警服的男子,扣留他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后,以超载为由要罚款200元,央求后罚款降为100元,并下达处罚决定书和开具银行缴款单据,舒师傅拒绝签字。舒师傅称,对方开着民用牌照车辆执法,他对其身份表示怀疑。

  交警:开买菜车是执法需要

  昨日,在安康市汉滨区交警大队巡逻中队院内,记者看到了这辆民用牌照面包车。该中队队长杨军表示,这辆车是该单位厨房买菜所用。对舒师傅超载处罚的民警确系该单位正式民警,之所以要用民用牌照,是执法需要,避免超载或超员车辆绕道躲检查。

  就舒师傅质疑执法不亮证,该中队教导员李焕平解释,着警服上路本身就是身份证明,在舒师傅与执法民警出现争执后,他赶到现场亮证。而舒师傅脖子上出现的掐痕则是双方出现推搡所致。

  对于超载罚款标准,杨军称,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罚款金额为200-2000元,针对200元罚款变成100元的依据,他称是“人性化执法”。

  随后,杨军要求在场民警,对舒师傅的货车过磅称重、卸货,按照最高限2000元罚款,驾驶证扣6分并上网。

  支队:执法人员应亮证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宣科一位负责人表示,民警能否驾驶民用牌照车辆上路执法,国家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但从执法角度有些欠妥;同时公安部明确要求民警亮证执法。该负责人称,弹性这么大的执法也是第一次听说,但具体情况需要了解后才能表态,截至昨晚发稿时,对方未再回复。

  陕西同步律师事务所马聪律师就此表示,执勤交警已对司机超载行为做出100元的处罚,并下达处罚决定书、开单据,虽然司机拒绝签字,但执法流程已完成。在司机投诉媒体后,中队负责人将超载罚款定为最高限2000元,此举违反了《行政处罚法》“一事不再罚”的原则。《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编辑:手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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