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2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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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26岁的贵州小伙子吴宇康,今年4月22日下午突然死在了南海区狮山镇莲塘村。警方调查称吴宇康入室盗窃被发现逃跑中倒地猝死,而家属怀疑死者被殴打致死。即使拿到了警方的尸检报告意见书,吴的家属仍然向法院起诉申请公开吴宇康死亡的相关材料。昨天,这起行政案件在南海区法院开庭审理,当天并未宣判。

  缘起 警方拒公开死者调查材料

  距离吴宇康死亡已经5个月多了,围绕吴的死因其家属与警方展开了持久战。

  今年4月23日上午,吴宇康的父亲接到狮山派出所的电话,得知儿子22日下午在莲塘村盗窃时突然死亡。26岁的吴宇康身体一向健康,以致家人认为:他是被村民打死的。经家属签字,狮山派出所申请委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对吴宇康死因进行鉴定。弟弟吴康生全程见证了鉴定过程,他看到哥哥头部和身上有外伤,头顶皮层处有淤血,故坚定了怀疑。

  6月17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作出死亡鉴定意见,南海警方给了家属一份《尸检报告意见书》,结论是吴宇康符合心性猝死。7月16日,南海公安分局对吴宇康的死亡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7月18日,吴康生向南海公安分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警方依法公开吴宇康死亡事件形成的调查材料,包括司法鉴定报告、现场照片等。警方认为,吴康生申请公开的信息是刑事案件中的证据材料,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争议 申请材料是否属信息公开范围

  吴宇康的家属申请公开法医鉴定报告遭警方拒绝后,8月9日他们将南海公安告上了法院。吴家代理律师刘晓原称,公安局没对吴宇康死亡事件作刑事案件立案,有关报案材料、尸体检验报告、死亡调查报告、死亡现场照片,都应当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吴家人认为,警方不向公开吴宇康死亡的相关信息,不仅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而且还严重侵犯原告知情权。昨天,此案在南海区法院开庭审理。

  警方答辩称,盗窃男子被村民追赶后,撞墙倒地不起。整个办案过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尸检报告没有规定必须给死者家属。公安对村民被入室盗窃属行使刑事侦查权,所取得信息属刑事案件证据材料,而并不属于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因此并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刘晓原认为,警方既然对吴宇康的死亡没有立案,对他的死因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警方就应该公开他的尸检报告、照片等材料。

  [疑问]

  村民有没有殴打死者?

  吴宇康有没有遭受村民的殴打,是其家属最大的疑问。其律师刘晓原说,司法鉴定应该对尸体表面有详尽的描写,据此可以判断是否存在殴打过程。“但警方从不给看完整的报告,是否有包庇犯罪嫌疑人的可能?”

  昨天庭审后记者从警方获悉,遭遇入室的村民姓朱,60多岁。当天下午老两口从地里回到家,发现了一男子入室盗窃。朱某大声呼叫,吴宇康夺门而逃,有其他村民加入追赶。吴宇康倒地后,朱某拨打了报警电话报警,警方也将朱某带回了派出所调查。

  根据警方调查,村民并没有追上吴宇康,也没发生任何身体接触,故不存在殴打。但该调查结论,一直无法让死者吴宇康的家属信服。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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