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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无锡10月16日电 江苏无锡一名年过六旬的丁老伯今年4月份参加商家组织的抽奖活动时获得了宝马MINI车的一年使用权,但获奖后丁老伯一直未能领到这份奖品。苦等几个月后,丁老伯一纸诉状将无锡五洲投资有限公司及无锡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一同告上了法庭,并怒斥商家不诚信。16日,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据了解,丁老伯今年4月在五洲公司旗下新区哥伦布广场参加活动抽中大奖,按规则可获得宝马MINI车一年的使用权。中奖后次日,丁老伯便与五洲公司、宝诚公司签署了三方协议,约定3个月后由宝诚公司交付丁老伯宝马MINI车一年的使用权。

  由于丁老伯不会开车,其遂授权女婿来领奖品,不过另丁老伯不解的是,虽然自己跟商家已经达成协议,但说好的宝马车却仍未如约而至。

  7月22日之后,丁老伯与五洲公司、宝诚公司开始重新交涉,三方就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有所损坏应有谁担责产生了异议。宝诚公司方面表示,交车的前提是五洲公司需担保,且丁老伯要交1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被拒绝后,宝诚公司方面又让丁老伯交10万元押金,以及房产复印件,签署补充协议。

  “商家迟迟不肯兑现奖品,这就是欺诈,我是跟五洲公司签的协议,我也只要求五洲公司给我车的使用权,其他的与我无关”。丁老伯在庭上称,他现在只要求五洲公司兑现宝马MINI车一年的使用权,两家公司共同赔偿7月23日起,至法院判决为止的宝马车日租金2倍的违约金及起诉费。

  五洲公司方面则辩称,根据三方协议,五洲公司不承担车辆使用者提车所产生的费用,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也与其无关。对此,宝诚公司认为,出于财产的合法权益,该公司在签署三方协议时曾口头表示,就车辆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章等责任承担问题需另行签署份细化的车辆使用协议。现在这个协议没签,自然无法交车。

  据悉,今天庭审之后,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调解,商议由原告女婿作为担保人进行担保,不需支付押金。双方均口头同意,丁老伯或其女婿将与宝诚公司私下签署协议。(完)

  (原标题:无锡一商家抽奖送宝马食言 获奖者怒斥其不诚信)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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